(中央社記者陳亦偉、林長順台北2日電)眾所矚目的中科三、四期開發案,最高行政
法院今天駁回行政部門對中科三期所提的
抗告,中科三期將維持暫停開發;但中科四期原遭停止執行的裁定,則遭最高行政
法院撤銷。
台北高等行政
法院於7月底時,以中科三、四期相關開發案可能對環境造成難以回復損害,認為有保全的急迫性,因而裁定中科三期、四期暫停開發,環保署與國科會、中科管理局等單位8月聯手提出
抗告。
最高行政
法院今天駁回中科三期的
抗告,中科三期確定必須暫停執行,以待新的環評結果;中科四期的部分,是否暫停執行,發回台北高等行政
法院重為調查。990902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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