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
阿飄櫥窗復活 改行賣棺木
〔記者黃立翔/台北報導〕去年10月,謝姓建商因與社區糾紛,在台北縣板橋市國光國小前設置「天國旅行社」及「阿飄櫥窗」嚇壞學童,警方強力介入清空;正值農曆7月,這回建商立起「天國棺木」招牌,家長擔心快開學,孩子又要被嚇做惡夢。
官員會勘 無法可管
社區現任主委蔡庭萬說,事隔不到1年,本月12日,謝某又突然請人設置「天國棺木」招牌,前天通報縣府人員會勘,發現謝某3月就向縣府申請商業登記,業別是「其他零售業」,官員翻遍法規,告知會勘的答案卻是「目前沒有違法之虞」,建商意圖不明,無法可管,只能祭出廣告物管理辦法,頂多拆除未經管委會的同意,任意在外牆設置的招牌。
不過,板橋警分局偵查隊長許清事說,去年建商設置「阿飄櫥窗」,就依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「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」,將謝某移送簡易法庭認定,目前雖無違法之虞,但商家如果未依規定,擺放棺木實體嚇人,仍將依社維法處理。
目前,「天國棺木行」店面沒有聯絡電話,記者無法得知建商說法。縣議員林國春疾呼「大人的紛爭,請不要波及學童」,批評建商項莊舞劍,縣府卻無力見招拆招。
社區管委會許姓前主委說,擁有面向國光國小店面的謝姓建商,企圖變更車道出入口未果,又想購買車道旁空間但未談攏,去年就設置「天國旅行社」、「阿飄櫥窗」,櫥窗內有2具穿古裝的紙紮「金童玉女」,站在疑似棺材的木箱上,各執一幡「金童接引西方路」、「玉女隨行極樂天」,讓人看了毛骨悚然。
縣府經發局出示公文解釋,謝某繳交10萬依法完成商業登記,經發局無法拒絕,但依程序也有但書,要求業主必須符合都市計畫分區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、建管、消安、衛生及製造業廠房面積、用電規定,各局參與會勘發現,該空間頂多算是「辦公室」,無違規之嫌。
只能成立辦公室
縣府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長陳文光說,殯葬服務業不管在住宅或商業區,都只准成立「辦公室」,敏感的殯葬用具須放在倉庫,不允許櫥窗放置骨灰罈、棺木或足以引起民眾不舒服感受的廣告物。
惠康禮儀公司負責人洪惠林說,一般而言,開設禮儀公司都很低調,絕不會亂放殯葬用品犯人忌諱,也會注意與鄰居關係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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